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新安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深入贯彻“四个最严”,攻坚克难,奋力拼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一、健全网格化监管
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智慧食药监和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同时加强培训,切实让业务人员牢固掌握智慧食药监基础平台的操作,全面提高监管技术水平,迅速推进智慧食药监和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在基层的应用。
二、加大专项整治
1、开展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我镇所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全面开展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加强对辖区内乳制品、酒类、肉类、腌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蛋、禽、水产品、蔬果、保健食品、糖果、儿童食品、饮料、调味品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执法抽检和检查,排除隐患,保障安全。节日期间,我镇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校园食品管理和校园放心店建设,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各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明厨亮灶”建设进展情况,量化分级管理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以及食品和食品原料的采购和贮存、食品原料的粗加工、热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等方面,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要及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校园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通过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校园食品卫生,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的整治规范措施提供了保障。
三、强化重点环节食品监管
1、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新安所一是加强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准入工作,结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受理、审核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网络,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对小作坊进行了巡查,严格把好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质量关,对高风险食品小作坊加大了巡查频次。全年共检查小作坊15家。三是认真做好花生油监督抽检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工作,共检验4批次,合格1批次,立案3宗,罚没款1.3万元。
2、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新安所一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执法行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提高市场巡查效能。对食品经营主体全面开展检查,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全覆盖目标;二是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检查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真实、合法有效,检查是否按要求亮证经营,检查经营项目和登记是否一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各类食品市场主体52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宗,罚没款24500元。
四、开展食品安全月排查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每月我镇村干部以及镇所协管员对所包村食品、摊点、加工厂等进行检查。根据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加强辖区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卫生知识方面的讲解,具体有食品设施卫生、饮食加工过程中卫生、餐具的卫生、食品储存的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等。通过讲解,使食品经营负责人提高责任意识,提高卫生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