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本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证明材料
(1)未婚的,免提供
(2)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
(3)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4)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4、申请人个人信用查询报告
5、拟入户地依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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