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猥亵少女被拘十五天 警方说后果不严重
“一位年仅12岁的未成年少女差点被观珠镇政府的职员强奸了!”近日,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在广东电白县观珠镇和平村委会金竹园村传得沸沸扬扬。昨天,记者一行来到事发现场——金竹园村一间养猪场发现,该养猪厂已大门紧锁,而受害者吴小娟(化名)已随母亲返回广州,而观珠派出所的教导员则表示,吴小娟实际上是受到猥亵,目前案件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处于15天的拘留。
遭遇猥亵 十二岁少女蒙阴影
让我们再来看看受害者母亲的说法
“当天晚上,我就带着女儿去观珠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女儿下阴红肿还破裂出血!”廖女士气愤难耐,“现在女儿由于受了惊吓,夜里反复做噩梦,总是不停地哭。”负责该起案件的观珠派出所教导员戴飞居然在这种情况下说什么后果不严重,真是够法盲的!看来中国大陆公务员的普法道路确实是任重而道远!
附刑法条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从这起事件来看,作案者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应当以刑法绳之以法,不应仅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拘了事。对于来自学校、家长的侵害注意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目的和方式两个层面预防和警示自己。 Ⅱ.青少年可能受到来自几方面的侵害 对于十三四岁的青少年来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