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重视,及早部署。该镇响应上级的号召,迅速开展“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作来抓。率先召开了动员大会,及早成立领导机构,各村(居)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以做好驻村律师管理服务工作,实现全镇31个村(居)律师驻点工作全覆盖。
强化管理,保障服务。该镇对“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实行限时服务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规定律师每个月至少到村(居)服务8小时,接到村(居)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后,驻村律师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提出法律意见。建立工作日志和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做到一村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该镇迅速在各村(居)挂起一个牌子,落实一个工作室,制作一个公示栏,设置一个宣传栏,完善一套管理制度,召开一次业务培训会,组织一次对接活动,开展一次专项宣传,不断推动“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向纵深开展。该镇还统一印发“驻村(居)律师联系卡片”,以方便村(居)群众随时寻求法律帮助。
善于运用,成效显著。该镇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将“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在矛盾纠纷发生初期咨询或邀请驻村律师介入调解,通过驻村律师介入,使这些当事人了解法律知识,权衡利害关系,矛盾逐渐化解,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得社会矛盾化解能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自开展“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以来,该镇切实增强了镇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依法办事意识显著增强,群众遇到纠纷找律师咨询、干部调处纠纷征求律师意见已成为常态;驻村律师为村(居)组织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有效降低村(居)组织的决策风险,提高了民主管理水平;驻村律师及时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维权,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明显减少,信访案件明显下降。(李园春 苏福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