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末年,四海鼎沸。相对而言,岭南却是一块平静的“乐土”。从中原南迁避难的封建士大夫为数不少;原在岭南做宫的,也都在此落户。这些封建士大夫对刘氏是否支持,对南汉的立国和稳定,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的。刘龑很清楚这一点。因此,他继承了其兄礼贤下士的作风。据史籍记载,当时客居岭表或土著的士大夫,著名的有王定保、倪曙、刘槽、李衡、周杰、杨洞潜、赵光裔等。这些士大夫在刘隐作镇岭南时,曾得到刘隐的“招礼”,“皆辟置幕府,待以宾客”。他们为刘隐在岭南扩展势力,巩固地位作出了贡献。刘龑兄终弟及,在岭南建国后,将这些士人安置在国家的重要职位上。不仅如此,刘奠还注意解决一些士人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真心实意,脚踏实地地为南汉政权服务。如赵光裔,原是中原大族,唐末滞留岭南,虽被委以高官,但“耻事伪国,常怏怏思归”。 刘龑知情,即令人模仿赵光裔手迹,遭使贵书至洛阳,召其二子并其家属皆至岭南,使赵光裔“惊喜,为尽心焉”。推诚相待,换取了士人的秉力支持。《新五代史》载,南汉建国后,“为国制度,略有次序,皆用此数人焉”。赵光裔在南汉为相二十余年,使南汉“府库充实,政事清明,辑睦四邻,边境无恐”。
在地方,刘龑接受兵部侍郎杨洞潜的建议,一改唐末以来以武人为刺史的流弊,主要任用士人为州刺史,“稗宣政教”,使“民受其福”,这一做法,使南汉地方吏治比较澄清。在史籍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南汉地方官施行惠政的记载。如祯州(广东惠州市)刺史简文令“尽心民事”;得州(广西桂平县)刺史刘博古“有惠政,民多爱之”;郴州(湖南郴县)刺史陆光图“至郴,周恤穷民,招辑兵士,民皆呼为‘陆父”。相反,州县官吏贪浊残暴的记录却不多见。当然,这并不能说明南汉地方上真的没有贪官污吏,但这至少可以说明,南汉的地方吏治,总的来说,比以武人为刺史的中原王朝或其他割据政权要好。文士为官,纵或贪浊,其危害性总不如武人作官,愚鲁不驯,性贪行暴,动辄兴兵作乱,茶毒一方。南汉统治岭南半个世纪,历四主,除刘龑外,其余三主都属荒淫暴虐,政治腐败。为什么南汉不致出现重大动乱,为什么南汉 能苟延残喘呢?这大约与刘龚用文人治州县,手无兵柄,吏治较清;中央虽乱,地方不乱,岭南人民还能勉强维持生计有关。
另外,在拓展南汉疆域方面,刘奠也得到士人的大力协助。例如,刘龚兴师平定镇南(广东罗定县)叛乱,击败马楚对岭南西道的争夺,累战俱捷,尽有五管之地,就是因为得到兵部侍郎杨洞潜的协力襄助。 马皇后
赵昭仪:汉殇帝刘玢母,汉殇帝立,封为皇太妃
谢宜清 邕王 刘耀枢:早夭 康王 刘龟图:早夭 殇帝 刘弘度 中宗 刘弘熙 越王 刘弘昌:944年被刘晟所杀 齐王 刘弘弼:947年被刘晟所杀 韶王 刘弘雅:945年被刘晟所杀 镇王 刘弘泽:944年被刘晟所杀 万王 刘弘操:938年战死 循王 刘弘杲:943年被刘晟所杀 息王 刘弘暐:947年被刘晟所杀 高王 刘弘邈:954年被刘晟所杀 同王 刘弘简:947年被刘晟所杀 益王 刘弘建:947年被刘晟所杀 辨王 刘弘济:947年被刘晟所杀 贵王 刘弘道:947年被刘晟所杀 宣王 刘弘昭:947年被刘晟所杀 通王 刘弘政:955年被刘晟所杀 定王 刘弘益:947年被刘晟所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