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的行政区划

   日期:2026-02-26 12:26:20        我要评论    
核心提示: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以后,容县行政区域仍称里,分为坊里、厢里、思传里、罗龙二里、罗龙一里、罗面里、波罗里、辛圩里、招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以后,容县行政区域仍称里,分为坊里、厢里、思传里、罗龙二里、罗龙一里、罗面里、波罗里、辛圩里、招贤里、顺德里和水源里等11个里,共辖村485个。
民国元年(1912年) 至20年容县行政区划沿袭清末旧制,至民国21年9月,广西省政府公布广西省各县甲、村(街)、乡(镇)、区编制大纲,凡十乡(镇)以上的县,依地方之山川形势及交通情况划为区,每区以十乡(镇)为原则,.随之县区划设区、乡、村。民国23年7月,广西省政府又发布《广西各县组织大纲》,规定除地面辽阔、形势险要之区域外,余每区以万户以上为原则,不足两区之县不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容县军政委员会成立。1950年元月6日容县人民政府成立,进行划区、乡建政,设杨梅、南和、松山、自良四大区和容城镇。1950年8月行政区域有所调整,增设城厢区,将原为松山区管辖之思传、厢西乡,杨梅区管辖之峤山、江口乡和自良区管辖之十里乡划归城厢区管辖,原黎村区之灵山乡划归杨梅区管辖,容城镇为县直辖。1951年7月,容县土地改革结束,将原有区、乡重新划分,容县划分为10个区、一个镇、58个乡、286个村。
容县辖15个镇,县人民政府驻北门街98号县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2005年6月28日,撤销容城镇、容厢镇设立容县容州镇:
一、撤销容县容城镇、容厢镇。
二、以原容城镇、容厢镇的辖区为行政区划设立容县容州镇,容州镇人民政府驻原容城镇金珠街(即原容城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城西、西上、新北、新南、南大、城东、北门、城北、福船岭、城南等10个社区和河南、厢南、红光、东光、同古、礼信、厢西、周口、宁冲、大榄、三和、五一、大明、杨叶、华南、励志、峤北、千秋、木井、平坡等20个村。
2013年01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宁市邕宁区百济乡等14个乡改镇建制的批复》(桂政函〔2012〕282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批复,同意容县十里乡、容西乡、浪水乡由乡建制改为镇建制。容县十里、容西和浪水三个乡相继举行了撤乡建镇揭牌仪式,建镇后名称分别为十里镇、容西镇和浪水镇,撤乡设镇后原所辖行政区域不变。至此容县15个乡镇全部建制镇。 序号 区域名称 面积 序号 区域名称 面积 1 容州镇 178.3平方千米 9 十里镇 142平方千米 2 石寨镇 148平方千米 10 浪水镇 126.09平方千米 3 杨梅镇 144.4平方千米 11 杨村镇 204平方千米 4 黎村镇 216平方千米 12 灵山镇 131.72平方千米 5 容西镇 40.8平方千米 13 松山镇 133平方千米 6 六王镇 183.36平方千米 14 罗江镇 78平方千米 7 县底镇 195.33平方千米 15 石头镇 211平方千米 8自良镇104平方千米

 
标签: 容县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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