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9月后,化州县河东小学、南盛中学教师;
1980年8月后,化州县检察院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股长、主任;
1984年5月后,化州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1987年12月后,化州县杨梅镇党委书记;
1989年9月后,化州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反贪局局长;
1990年6月后,化州县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3年4月后,化州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5年6月后,广东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
1996年7月后,广东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1年7月后,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6年12月后,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8年5月后,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2008年7月后,广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任广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2年1月至2016年2月,任广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任免信息
2016年2月3日,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接受王福成辞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