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响应团市委号召,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提升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境界,3月5日,良光镇团委以“三月雷锋月”为契机,联合良光镇司法所、派出所组织矫正人员开展了“学习雷锋日”主题活动。
在“学习雷锋精神,争做守法公民”的学习座谈会上,该镇司法所所长陈超华同志强调了社区矫正规定及新一年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具体要求。派出所所长戴尚美同志鼓励服刑人员要学习雷锋的严于律己精神,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珍惜自由;要学习雷锋的助人为乐精神,在生活中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主动帮助他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矫正人员听后纷纷感慨,有的叹道:“我深深被雷锋同志严于律己、乐于助人的精神所折服,今后我定当洗心革面,奋发图强,重新走在阳光大道上。”
随后,在镇团委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服刑人员齐齐来到镇政府大院以及计生幸福广场参加“学习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家园”卫生清洁义务劳动。过程中,服刑人员积极发扬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雷锋精神,认真打扫清理了绿化带、草坪中和广场上的烟头、纸屑等杂物,使政府大院和广场的卫生环境焕然一新。
“学习雷锋日”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而且提升了他们的守法意识,将大大促使社区矫正人员内心真正融入社会,早日改造成为一名合格的守法爱家公民。(文/林柳彤 图/林柳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