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务镇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创新信访举措,建立健全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该镇把运用法律手段作为一项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镇委书记亲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矛盾化解专职工作组,负责日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该镇各村(居)都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镇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亲自主持召开矛盾纠纷研判分析会,促进工作落实。分管信访工作的镇委副书记每周亲自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方案,落实专人负责。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法治环境。该镇以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为契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教育。该镇组织全镇公务员参加我市举办的《条例》培训班;该镇还组织全体镇干部职工、机关单位主职、各村(居)干部参加由我市举办的《条例》学习培训班(那务现场会)。二是在省道梅石线那务路段设置了贯彻实施新《条例》宣传牌,在镇文化广场等人口密集地方增设新《条例》宣传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大型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车进村、进圩镇的方式,保持了宣传活动的连续性,力争做到新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集体学法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镇村干部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为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夯实基础。
建立法治机制,提升化解能力。该镇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依法处理”的原则,通过长期的探索和总结,建立了以法律手段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机制。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制度。该镇综治办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针对全镇社会稳定情况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并及时向镇委、政府上报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二是矛盾纠纷调处包案制度。对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制,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实行包案,集合有关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三是矛盾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及矛盾案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查找问题症结,依法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四是矛盾纠纷分析评估制度。坚持每月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对全镇矛盾纠纷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矛盾苗头及早发现,及早介入,安排人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创新信访举措,力争源头预防。为了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该镇创新工作思路,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联动联调,齐抓共管,分级处理,强化问责,多措并举做好群众矛盾纠纷工作。一是在矛盾纠纷发生初期。采取由村委会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同时咨询或邀请驻村律师介入调解,并做好调解记录,及时将调解情况向镇综治维稳中心汇报,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明确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治保主任及包片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对发生的矛盾纠纷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与每年的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二是村委会调解未能化解矛盾的,村支部书记及时将村委会调解情况及调解结果向镇矛盾纠纷调解专门工作小组汇报,工作小组接到汇报后,根据纠纷属性,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与调解专门工作小组成员进入矛盾纠纷发生地配合村委会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过程及结果记录。对工作不够重视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镇纪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三是专门工作小组调解未能化解矛盾的,由组长及时向挂点镇领导汇报,由镇挂点领导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过程及结果记录。镇挂点领导工作不够重视而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镇班子会议进行问责。四是挂点领导组织人员调解未能化解矛盾的,由镇综治维稳中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过程及结果记录。五是该镇综治维稳中心调解仍未能化解的,立即提交镇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并制定专项调解工作方案,邀请上级相关部门介入调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防止超级上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李园春 苏福智)

